李新明,男,汉族,1959年10月生,青海平安人,1977年9月参加工作,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研究生学历,公共管理硕士,教授。
1977年9月至1979年9月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43团5连职工;
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,塔里木农垦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;
1983年7月至1988年11月,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干事、副主任科员(其间:1984年9月至1985年7月,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教师进修班学习);
1988年11月至1991年1月,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;
1991年1月至1992年5月,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;
1992年5月至1994年5月,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;
1994年5月至1996年6月,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副书记;
1996年6月至2000年10月,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(其间: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,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;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,陕西师范大学现代哲学与科学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);
2000年10月至2001年8月,塔里木农垦大学党委副书记、校长、纪委书记;
2001年8月至2010年5月,塔里木大学党委书记、校长(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,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;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,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,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);
2010年5月至2011年11月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、兵团副秘书长,兵团党委办公厅、兵团办公厅主任;
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、兵团秘书长,兵团党委办公厅、兵团办公厅主任,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;
2012年2月至2013年7月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,兵团党委、兵团秘书长,兵团党委办公厅、兵团办公厅主任,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;
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,兵团党委、兵团秘书长,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;
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、副司令员,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,兵团党委、兵团秘书长,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(其间: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,国防大学第47期国防战略研究班学习);
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副书记、副司令员,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,兵团党委、兵团秘书长,兵团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;
2017年4月至现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副书记、副政委,兵团党委宣传部部长。
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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